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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衢州第一中学:创新学生评价管理体系,在依法治校中发挥学生主体作用 | 封面主题

郑友民 谌涛 人民教育
2024-08-31


民小编说

推进依法治校是提高学校治理法治化、科学化水平的客观需要,也是深化教育体制改革、适应教育发展新形势的需要。浙江省衢州第一中学在推进评价改革过程中贯彻法治核心理念,打造法治社区,提升学生法治素养,坚持依法办学治校,构建美好法治校园。一起来看他们的具体实践——


依法治校是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方式。教育部办公厅在印发《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指南(中小学)》的通知中指出,“要坚持改革创新,聚焦实际问题,引导学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难题、推进改革;要结合学校评价改革,推动形成生动活泼、规范有序的学校育人环境和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浙江省衢州第一中学将依法治校融入学生评价管理体系改革,让师生在程序和结果中感受公平正义,优化师生关系,为提升教育品质奠定良好法治基础。


一、依法办学治校,构建美好法治校园


(一)依法治校赋能学校高质量发展


依法治校是学校管理的一种高级形态,是对传统教育管理的一种超越,依法治校更强调主体的多元性、参与性、协同性,从控制走向协调,从封闭走向开放,形成齐抓共治的局面和体系,为学校高质量发展赋能,让学校也从传统的“绿皮火车”变成了现代化的“动车组”。


依法治校的主体是多元的,不仅包括学校领导层,还包括教职工、学生、家长等,多元主体构成相互监督、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治理体系。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激发学生、教职工、家长参与学校治理的内生动力,促进构建和谐的多元共治局面。


依法治校采取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是一个上下互动的过程,在学校领导层组织下,师生一同参与学校事务,各自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大多数涉及师生重大利益的事项都应该由大家共同决策和实施。依法治校帮助多元主体通过参与协商创造或确立价值共识,让师生广泛参与、认可,并不断改变自己与之适应,在达成与实现学校目标时也体现和实现自己的价值。


(二)法治教育奠基人生


实施法治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使命,是依法治校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普法工作要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特别是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推进依法治校,加强法治教育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格局中发挥着基础性、先导性作用。


中学阶段是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养成的关键时期。开展高中法治教育工作有助于加强和带动整个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开展,是引导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的有效载体。法治教育与社会生活密切相关,能够丰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内涵、提高思想政治课程的吸引力。学生随着年龄的增长需要具备更加高级的辨识能力和行为控制能力,但是这些能力的转变需要有规则意识的实际指导。规则并不伴随青少年个体生理和心理发育自然产生,需要通过教育让学生按照正面价值要求进行行为选择。


法治教育需要搭建法治实践的平台,真实践行和实施校园法律行为,让学生在实际体验中提升法治意识和参与能力,更加有效激发学习法治知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将法治知识和理念内化为稳定的法治信仰、法律认知、法治情感、法治意识、法治行为,最终生成法治素养,并在实施过程中感受公平和正义,从而升华对建设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认同感。


(三)依法治校与法治教育相结合,发挥学生主体作用


学生不仅是实施法治教育的客体,也是依法治校和学校法治社区建设的重要主体。实施法治教育不能仅停留在开设法治课程上,更应建设法治实践平台,通过真实场景和情境激发学生兴趣,倡导学用结合,达成法治教育的真效力。


浙江省衢州第一中学将法治教育与改革学生评价管理体系相结合,创新“奖惩诉”机制,切实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尊重学生的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让依法治校的过程成为学生法治实践的平台和资源,实现依法治校和法治教育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二、推进评价改革,贯彻法治核心理念


评价对于教育教学、学生发展具有导向作用,实施评价改革是改变学校教育生态的关键环节。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强调在教育评价中需要尊重教育组织、群体与个人的生态性差异,以保障教育系统的各构成要素能够获得更好的延承与发展。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正是要回归人的本质,在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中,幸福比成功更重要,素质比分数更重要,成人比成才更重要,需要更加重视多元、多维、全面、高级的学生素养评价。


每年末学校会对校长信箱学生来信进行分类汇总,其中学生评价方面存在不可忽视的问题:学生评价维度单一、评价过程随意、学生合法救济途径和公平性缺失。公平正义是依法治校的本质属性,用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创新学生评价机制改革迫在眉睫。为此,学校推进多元化、个性化的学生评价机制改革,以法治方式创新构建“奖惩诉”体系,既发挥评价体系的激励导向作用,又让学生在实施过程中感受公平和正义,提升法治意识和参与能力。


(一)“奖”:荣誉奖励积分机制


以学生荣誉体系激励导向学生行为,结合学校文化传统,学生荣誉评选分为敦品系列、励学系列、身健系列、行优系列和一诺千金系列等五大系列。每个奖项均有相应的荣誉体系积分,三好学生和年度人物评选、学生入团推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确定均以荣誉体系积分为依据。与传统的学生荣誉评选相比,学生荣誉体系具有三个特点。一是评价标准多元化。学生荣誉体系五大系列,分别用于表彰品德、学业、体育、社会责任和不断追求进步、挑战自我的学生。五大系列汇总形成了个性化和多元化的评价标准,真正做到“面向人人,因材施教”。二是尊重学生主体性。学生荣誉体系制定过程从传统的学校单方面决定到学生全程参与,有效激发学生参与评选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三是激励学生合作互助。传统奖项设置往往有名额限制,需要优中选优。荣誉体系奖项只要达到相应标准即可获奖,没有名额限制,同学共同进步。同时,荣誉体系奖项设置丰富多元,既有单项又有综合,体现正面导向,不看基础看进步,让每一个学生都获得了“跳一跳摘到桃子”的可能。


(二)“惩”:学生违纪处罚机制


针对以往违纪行为认定标准和违纪责任不明确,在罚与不罚、罚重罚轻上存在主观随意的问题,学校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制定《学生违纪处罚实施办法》(简称《办法》),对违纪处罚种类和设定、实施机构、适用范围、实施程序、违纪处罚的执行等作出详细规定。如“未经班主任许可,在校园内使用手机,属于违纪行为。违纪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参加4小时以上16小时以下校内公益劳动”。与传统学生违纪处罚相比,学生违纪处罚机制具有三个特点。一是处分和处罚并用。依据《办法》,学生违纪责任包括处分和处罚两部分: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罚包括一定时长的独处反思或参加校园公益劳动等。二是突出教育功能,确立三不罚制度。确立轻微不罚、初次不罚、无错不罚制度,重在从思想层面引领学生及时主动改进。三是更加注重程序规范和权益保护。在违纪行为认定标准和违纪处罚方式适用上表述更加科学明确,更加注重处罚的程序规范,更加注重学生合法权益的保护。例如,学校政教处只负责提供学生违纪的事实和证据,学生是否违纪以及应当接受何种处罚由学生违纪处罚委员会审查判定。学生认为违纪处分不当,可在收到违纪处分决定10日内向学生法庭提起诉讼。


(三)“诉”:异议诉讼处理机制


荣誉评选、违纪处罚事关学生切身利益,如果学生遇到不公、不服情形,而班主任和校长拿不出客观且让人信服的标准时,学生心中的异议难以消释,影响和谐的师生关系和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为此,学校突破传统,参照法院处理诉讼的方式,建立了“学生法庭”,真正实现评选、处罚有据,投诉有门。学校建有标准模拟法庭,制定《衢州一中学生荣誉评选和违纪处罚异议起诉、审理实施办法》,对起诉受理的范围、法官的选聘、庭审的规范程序等作出详细指引。学生法庭的判决结果为终局裁判,学校、学生应当执行。


三、打造法治社区,提升学生法治素养


(一)重要机构学生组成


学校成立了学生代表大会、学生违纪处罚委员会和学生法庭等由学生组成的重要机构,全面参与依法治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全部由学生选举产生,学生代表大会拥有“奖惩诉”机制的制定、修改和解释权。学生违纪处罚委员会每次审查由五名学生组成,负责审查学生违纪事实和证据,并依据学校《办法》作出处罚决定,如学生对于处罚不服,上诉至学生法庭,学生违纪处罚委员会则为被告。学生法庭负责审理学生关于违纪处罚和荣誉评选的争议,实施合议制,每次审理有一名审判长、两名审判员,全部由学生担任。学生违纪处罚委员会成员和学生法官均有严格的选拔程序和回避制度。学生诉讼可以委托其他学生律师为诉讼代理人。学校参照国家司法考试,建立了校内司法考试制度,结合思政课法治教育部分和“奖惩诉”机制相关规定设置考试内容。学生只有通过司法考试之后才能担任审判长等职务。


(二)指导体系科学规范


学校以本校思政课教师为主体,选聘校外专业法官、检察官、律师组成德育专家委员会,负责学生法官、学生律师、学生违纪审查员的培训与指导,及时解答学生相关问题,并对受违纪处罚学生进行教育跟进。学校在思政课法治教育教学中以“奖惩诉”机制为载体设置法治教育相关内容的教学议题,如将“奖惩诉”机制中《办法》的制定与思政课教材《政治与法治》中“科学立法的内涵和推进”“科学立法的要求”等教学内容相结合设置议题“《办法》与国家法律有何异同”“根据科学立法的要求设计《办法》制定的必要程序”“《办法》制定应遵循哪些原则”等。以议题为引领,展开深度探究,让学生在思维跃动和碰撞中理解法律知识。同时,学校开设“奖惩诉”机制的专题校本课程,为学生提供系统课程培训,为“奖惩诉”机制的有效运行提供科学保障。


(三)实施过程学生监督


为保障学生评价管理公平、公正、公开,学校主张全过程学生监督。荣誉评选的名单需要经班级全体学生民主评议后才能推荐到年级组进行审核、公示和确认;学生法庭在审理学生违纪处罚案件时需要公开进行,学生参与旁听,审判结果公开发布。经过六年的改革实践,学校学生荣誉评选获奖覆盖面由15%提升至83%。荣誉评选、违纪处罚都做到了有理有据、公平公正。学生法庭受理异议起诉11件,撤销、变更原决定8件。学生评价方面的投诉从2017年的69件下降到2023年的3件。在“奖惩诉”机制导引下,学生行为日益规范、积极向上,学生违纪情况大为减少,越来越多的学生采用合理合法的方式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冲突和矛盾,法治精神、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师生关系也更为和谐。

本文系2022年度浙江省教师教育规划课题“基于多元评价的学生荣誉体系建设研究与实践”(ZX2022075)、2024年度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基于学习动力圈的高中生法治素养链动式培育研究”(2024SC202)的研究成果


(作者郑友民系浙江省衢州第一中学党委书记;谌涛系浙江省衢州第一中学党委委员、年级校长)


文章来源|《人民教育》2024年第13-14期

文章作者|郑友民  谌涛

封图来源|浙江省衢州第一中学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冉楠

微信编辑|贾舒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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